居民养老保险在缴费期间可以跨地区转移,将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随户籍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核算,并享受相应待遇。
如果参保人员达到养老金待遇领取年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能转移,在原参保地领取养老金待遇。
淄博各区县居民养老保险咨询 ***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它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补缴部分 *** 不给予缴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