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工医保门诊怎么报销?武汉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报销流程总结下面就随畔畔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武汉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的详情。
2023年2月1日起,武汉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方案正式开始实施。新规实施后,武汉市参保职工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所产生的费用可以由医保统筹基金按有关法规支付了,这是我们所说的“医保报销”。那么参保职工该如何享受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呢?武汉职工医保门诊怎么报销?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武汉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在定点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有关法规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设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
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按年度设定,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计算。在职人员起付标准为70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500元。
参保人员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的,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照下列有关法规比例分别负担:
1、在职职工:
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个人支付比例为20%,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
二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个人支付比例为40%,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
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个人支付比例为50%,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
2、退休职工:
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个人支付比例为16%,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4%;
二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个人支付比例为32%,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8%;
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个人支付比例为40%,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
注:参保人员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诊疗项目目录中的乙类项目的,个人先支付10%,余额再按照上述有关法规执行。
武汉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流程
武汉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持医保电子凭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在就诊医疗机构院内即时结算,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可使用个人账户或现金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应由统筹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记账。
同时需要注意:
1、需选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门诊费用范围要符合国家、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支付范围;
3、就医时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或者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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