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
2023年12月底前,税务机关将按缴费人申报的缴费工资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确定缴费基数,统一扣缴2022年未缴费月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请参保人确保签约账户留存足够余额。
未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
请在2023年12月31日前通过“粤税通”小程序自行缴纳2022年未缴费月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粤税通”清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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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时,先选择“证件类别”,填写姓名、号码,勾选协议签订承诺选项点击“开始登录”并进行“人脸识别”登录验证。
进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模块
登录成功后,点击进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模块,选择“清缴社保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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