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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象山县住房公积金新规2023 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和住房套数认定如何调整?

宁波象山县住房公积金新规2023 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和住房套数认定如何调整?多孩家庭购房贷款上调多少?更高可贷额度是多少?随畔畔网小编来看看。

从2023年9月28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和住房套数认定都发生了变化。

象山住房公积金中心按照市中心的要求,对首付比例和套数认定都做了调整。自2023年9月28日起,首次首套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比例由原来的30%降到20%;对于购买首套或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已拥有一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的)的二手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从40%降到30%。

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购房所在地在宁波的,以宁波大市范围内拥有的成套住宅(含期房)进行套数认定。

目前,象山职工连续缴存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更高额度为80万元;职工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更高贷款额度60万元。

如果是在2023年5月1日后在宁波市范围内购房,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贷款额度可按当期更高限额分别上浮20%、30%,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贷款额度可按当期更高限额上浮50%。

如果按照国生育法规生育二孩或三个孩的家庭,贷款额度可提高20%。

按照目前象山公积金的贷款新规,在象山的高级层次人才,首次购买首套住房的二孩家庭,更高可贷款144万元(80×1.5×1.2=144)。

根据最新公布(2023年11月20日)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当前, 5年期以上LPR为4.2%,而广州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利率为2.6%,5年以上为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