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银行收集借款人提供的贷款申请资料,负责审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符合贷款条件的应予受理,指导借款人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与借款人面谈,对借款人所购住房、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贷款额度和期限等情况审查,录入业务系统并逐级提交审批。
一.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
2、借款人婚姻证明。
3、购买住房首期付款凭证。
4、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资料。
5、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
6、异地贷款职工需提供异地贷款缴存证明(全国制式)及缴存明细。`
7、购买二手房的贷款职工,还需提供房屋核档证明、资金监管协议以及卖房人收款账户资料。
8、其他资料(特殊情况提供)。
二. 几种不予受理贷款申请的情形
1、所购房屋为家庭第3套及以上住房(以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现有房屋套数计算)。
2、职工离婚三个月以内。
3、职工本人或配偶个人信用报告近5年内逾期记录达到连续3期或累计6期,或者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累计达到2期,或者其他贷款逾期累计达到3期。
4、职工在非缴存地、非户籍地购房申请异地贷款。
5、公积金缴存人、购房之一买受人、公积金借款人不一致;购房共同买受人是借款人配偶以外的第三人或配偶产权份额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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