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高值药品鉴定医院
二、高值药品鉴定申请材料
1.《城乡基本医疗保险高值药品鉴定表》
2.市级(含以上综合医院)或专科住院病志复印件(加盖该医院病案室专用章)或门诊病志原件(不少于三次就诊记录)。
注:具体材料应包括患者住院首页、出院记录、病理报告、手术记录、相关影像报告及近期已完成的一次放疗记录等
3.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复印件和近期免冠蓝底一寸照片2张;
三、温馨提示:
1.鉴定合格人员至备案之日起可享受慢特病待遇;
2.每名患者只可享受一种慢特病病种待遇,新鉴定病种一经备案后,原有慢特病病种待遇自动取消;
3.参加鉴定的患者须服从医院工作人员的组织和管理,有干扰鉴定秩序、提供材料不全或非本人参加鉴定的取消鉴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