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单位缴存证明怎么打印?可以自助打印吗?打印入口有哪些?随畔畔网小编来了解一下公积金的相关知识。
住房公积金是指职工按月缴存的用于购买、建造、翻修、偿还住房贷款以及租房等住房目的的资金。所谓住房公积金是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由于每一个地区都有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因此每个地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都有所差异。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 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单位缴存证明在哪里开的?
深圳公积金单位缴存证明可以自助打印吗?
单位专办员使用专办员刷脸、电子印章或证书(ODC)等方式登录单位公积金账户的,可通过以下路径自助打印单位缴存证明: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住房公积金服务-在线办理入口-菜单-业务管理-申报|办理-开具单位缴存证明。
单位如需开具公积金无违法违规证明,可通过信用广东官网在线开具企业信用报告,内含单位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法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法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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