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人可以变更资金账户开户银行,在将原资金账户资金转移至新资金账户后,注销原资金账户。
注意事项:
1.如部分缴费已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可先转移未购买产品的资金部分,待个人养老金产品赎回后再转移相应资金。
2.原资金账户在资金和资产完全转移完毕前,不能再缴费和购买产品,待完全转移完毕后才可以注销。
一、误缴费,能否申请撤回?
1.个人养老金参加人由于操作失误等原因缴费的,可以在该笔缴费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之日起(不含)5日内,通过开户银行线下网点提出撤回申请。参加人一个自然年度内可以申请撤回一次个人养老金单笔缴费。
2.开户银行应当按要求及时完善信息系统,经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核验后,为参加人办理撤回缴费业务。撤回单笔缴费不属于领取个人养老金,不按照领取个人养老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如何领取?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一)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出国(境)定居;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人领取个人养老金时,商业银行会通过信息平台核验参加人的领取资格,并将资金划转至参加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