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怎么操作?
一、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功能
商业贷款的主借人及配偶可以使用该功能在商业贷款已还总金额范围内提取和使用本人的公积金。
1、打开”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微信公众号- >选择”特色服务”->选择”全部”->选择”偿还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
2、根据引导选择个人基本信息、商贷所属银行、输入借款合同号。
3、点击"下一步",系统将自动计算缴存职工当前可提取金额的上限,在此额度内缴存职工可任意输入本次提取金额,点击“提交“业务办理完成相关资金将实时划转至缴存职工预留的银行卡内。
二、“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功能
商业贷款的主借人及配偶使用该功能完成签约后,在每月约定日系统会自动根据上月约定日至本月约定日的商业贷款还款情况将公积金提取至预留银行卡内,业务办理详情及结果均以短信形式通知。
1、打开”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微信公众号- >选择”特色服务”->选择“全部”->选择“偿还商业贷款按月提取签约
2、根据引导选择提取依据、商贷银2、行、每月提取日期、首选收款账号,根据提示输入商贷合同号
3、点击“提交”,完成签约业务申请,签约结果会以短信形式通知。签约成功后,在每月约定提取日会自动发起该业务,办理结果会在次日以短信形式告知。
温馨提示
1、“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适用于一次性提取较大金额,或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多的情况;“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适用于每月自动提取上月已还金额,便于及时取用每月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两项功能搭配使用基本可以覆盖缴存职工在商贷存续期间使用公积金的全部需求
2、“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功能本着”能提尽提原则“设计,若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本月商业贷款实际还款总金额,系统将按照本月实际还款总金额提取;若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本月商业贷款实际还款总金额,系统将按照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 (余额保留至百位)
3、“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功能,用户可自由选择[公积金预留银行卡]或[商业贷款扣款银行卡]作为首选收款账户 (若商业贷款银行未返回商业贷款扣款银行卡信息,系统将自动切换使用缴存职工的公积金预留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并以短信形式通知)
4、上述两项功能均由系统自动审批处理7*24小时可办、资金实时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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