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予以批准的条件】申请人离、退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所在单位已为职工办理个人帐户封存的,予以受理。
(2)【不予以批准的条件】为防止虚假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对以下情形不准予提取住房公积金:1、原套取的住房公积金尚未全额退回的;2、经调查,提取行为不真实的;3、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职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产权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仅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含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本息)。4、不符合离、退休提取条件的,不予提取。
二、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本人一类账户银行卡。
三、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在省中心缴存的职工异地申请时,申请人登录“赣服通”公积金专区→省直公积金,身份验证通过后,点击退休提取,并按照相关要求办理;或申请人下载“手机公积金”APP,身份验证通过后,点击退休提取,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2)异地中心专窗代办:申请人携带所需办理材料就近到异地中心的“异地通办”专窗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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