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申请
申报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
(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更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残疾人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8)脱贫人口;
(9)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前,已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创业者。
申报材料
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提供材料:《湖北省一次创业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明、带动就业人员证明资料。
申请条件
对就业困难人员在我市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
补贴标准
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咨询地点:宜都市陆城五宜大道9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咨询 *** :0717-4728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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