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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大学生购房补贴如何使用

宜都市大学生购房补贴如何使用

宜都大学生购房补贴使用流程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取得购房首付款补贴资格的申请人发放“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二、申请人限领一次“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且“购房首付款补贴券”有效期自发放之日起6个月满为止。

三、“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用于抵扣申请人购房首付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凭申请人提供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券面金额抵扣合同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的,按券面金额抵扣合同款)。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均符合人才购房补贴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申请时间

申请人于每月20日-26日将申请资料提交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市场监管股(长江大道81号)申请购房补贴,服务 *** :0717-4828505。

申请资料

1.申请人填写《宜都市招引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填写《宜都市招引人才“购房补贴”诚信承诺书》;

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材料(核实原件提供复印件);

4.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核实原件提供复印件);

5.申请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连续6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核实原件提供复印件);

6.返乡创业申请人还须提供营业执照及主要经营场所照片1张,带动3名及以上人员就业的聘用协议及工资发放流水(核实原件提供复印件)。

申请人可登录“宜都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政策法规】-【补贴申请】栏中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