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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工亡待遇申报材料要求有哪些?

廊坊工亡待遇申报材料要求有哪些?

工亡待遇申报。

1、工伤认定书原件。

2、职工工伤待遇申请表。

3、工亡职工死亡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供养亲属资格审批表。

5、供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6、供养亲属与工亡职工身份关系证明(主要有乡镇以上公安机关证明、出生证明、结婚证明等)。


问:廊坊哪些工伤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