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分享 > 正文

株洲市公积金商转公办理方式有哪些

株洲市公积金商转公办理方式有哪些

株洲市公积金按结清原商贷筹资方式的不同,可分两种方式办理:

方式一

以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的方式申请商转公

办理流程:

1.携带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网点办理商转公预审。

2.预审通过后,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并解除原抵押。

3.向公积金中心提交商转公贷款申请。

4.中心受理审批通过后,签订借款合同

5.办理抵押登记。

6.发放贷款 ( 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 )。

方式二

以办理顺位抵押登记的方式申请商转公

办理流程:

1.向原商贷银行申请提前还款,并取得银行出具的同意商转公确认函。

2.向公积金中心提交商转公贷款申请。

3.中心受理审批通过后,签订借款合同,

4.办理顺位抵押登记。

5.部分还款(若商转公贷款资金不能覆盖原商贷余额)。

6.发放贷款(贷款资金发放至银行指定账户)。

7.结清原商贷并解除抵押。

注:借款人应自贷款发放次日到原商贷银行结清原商贷。原商贷银行办妥原商贷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后,借款人应及时将原商贷抵押登记注销文件送到中心网点。

  相关拓展:

办理条件

1.符合《株洲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款管理办法》规定的贷款条件。

2.借款申请人为原商贷的借款人或配偶(配偶应为本套商转公住房共有产权人 )。

3.原商贷已还款一年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4.本套商转公住房未办理过提取 ( 首套房除外)和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

5.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存在除原商贷抵押以外的其他权利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