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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宿迁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住院报销:

(1)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6%。

(2)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2%,其中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退休人员为93%。

(3)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8%,其中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20年以上30年以下的退休人员为90%,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退休人员为92.5%。

(4)未按规定办理转外备案手续住院:报销比例为70%。

(5)意外伤害:在本地医疗机构就医超过24小时至5个工作日、在外地医疗机构就医15个工作日内申报备案的,按照⑴—⑷规定报销比例的70%报销;超过前述申报期的,按照⑴—⑷规定报销比例的50%报销。

特别提醒:

1.因急诊抢救发生的合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住院报销政策执行

2.年度报销限额: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