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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哪些情况失能人员停止享受照护保险?

盐城哪些情况失能人员停止享受照护保险?

哪些情况失能人员停止享受照护保险待遇?

(一)失能人员死亡的;

(二)失能人员因病情好转或康复等原因不再符合盐城市照护保险重度失能标准的;

(三)因病情变化等原因,失能人员需要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待遇的;

(四)失能人员已享受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或 *** 补助护理费用的;

(五)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照护费用的。

联系方式:

盐城市照护保险服务中心(市本级、亭湖区、市开发区)

地址:亭湖区建军东路105号

咨询 *** :0515-69002511

盐城市照护保险服务中心(盐都区、盐南高新区)

地址:盐都区日月路11号

咨询 *** :0515-88368880

盐城市照护保险服务中心(大丰区)

地址:大丰区开发区常新路西侧、南翔路北侧上海花园9幢102、103室

咨询 *** :0515-68857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