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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商转公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南阳商转公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南阳商转公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需要提供以下资料(特别提示:已实现信息共享的,申请人不再另行提供,由公积金中心管理部综合柜员核查、取证)

1、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和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

2、主申请人在委托贷款银行开办的、用于还款的1类银行卡;

3、申请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地分别出具的的《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一月内有效);

4、申请人及配偶的详细版《个人信用报告》(一月内有效);

5、申贷住房资料:

①采用“先还后贷”方式的,提供:原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和《结清证明》,用于抵押的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用于抵押的住房所有权人和共有权人的身份证、结婚证等。其他资料,如:《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首)付款发票、契税票等根据需要选择提供。

②采用“以贷冲贷”方式的,提供:原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加盖银行业务印章的《还款明细表》,本套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他资料,如:《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首)付款发票、契税票、申请人愿意并能够足额结清原商业贷款余额与公积金贷款差额部分的有效凭证(银行卡)等根据需要选择提供;

(6)特别提示:异地缴存公积金的,另提供:由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并盖章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不低于6个月(含)以上时间的缴存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