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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公积金修房能不能提取公积金?

荆州公积金修房能不能提取公积金?

荆州修房提取公积金一览

一、提取对象

本市内大修自住住房人员

二、提取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2、经县区级以上房管部门检测并出具的一年以内的《危房鉴定报告书》;

3、大修工程预算造价表;

4、工程进度三分之一以上经实地查勘属实的入户调查表(公积金中心提供);

5、职工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原件(提取配偶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银行卡及结婚证、户口本原件)。

注:提取总额不超过预算金额。

三、办理地点

荆州市沙市区明珠大道21号荆州市民之家A区二楼公积金服务区E01-E09号窗口

四、办公 ***

0716-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