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办理材料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三、参保登记时间及流程
符合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获得批准成立3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事项。纳入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用人单位(以下统称参保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依法终止的,应当在变更或终止30日内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事项。
参保单位发生职工新增、调出、退休、死亡等情况的,应在3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权益信息变更手续。
(1)受理并初审申报材料
(2)复核、审批
(3)办理参保登记
四、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五、咨询 *** 号码及网址
*** :0319-2160729
网址:进入(),在首页“我要问”栏目下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后即可进行咨询。
六、投诉网址
进入(),在“个人中心-我的办件”页面,如您对办件结果不满意,可直接针对办件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