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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发区启明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烟台开发区启明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凡开发区常住户口儿童、自有住宅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年龄在5-8周岁且具有残疾证的中、重度智力落后、不适合随班就读的特殊儿童少年。

2.具备独立就餐、穿衣、就寝、如厕等基本生活自理能力。

3.无攻击行为,能与他人融洽共处;无自残行为,有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无危及生命的潜在疾病(如心肺病、癫痫等);无传染性疾病。

4.具备与他人沟通的基本能力,能够(或经过训练)适应学校集体学习、生活。

5.学前段:原则上招收5—6周岁的特殊儿童。

6.义务教育段:原则上招收6—8周岁特殊儿童,但由于特殊儿童智力与身体发育的迟缓性,对于已到6周岁入学年龄,但不具备上述4项入学条件的,入学时间可适当后延,直至符合入学条件。

二、招生计划

学前段计划招生6人,义务教育段计划招生6人。

三、报名具体事项说明

(一)开发区户口适龄儿童核验材料

1.学生和监护人户口本;

2.学生出生证明。

(二)非开发区户口适龄儿童

1.自有住宅家庭适龄儿童

(1)自有住宅界定(指2023年10月31日前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房产):房产所有权人(以相关证件登记为准)为学生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如果是与他人共有的房产,学生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所占房产比例需大于50%)。

(2)核验材料:

①户口本(学生与监护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学生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

②监护人一方在开发区的居住证(学生及监护人均为烟台市七区以外户口的需办理);

③不动产证(房产证)或一手房购房材料。一手房购房材料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款发票、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贷款合同(全款购买的不需提供);

④未办理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需要提供与街道办事处签订的拆迁协议以及居委会出具的房屋具 *** 置证明;

2.租赁住宅家庭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包括以下两类:

①监护人一方在我区就业,与开发区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截至2023年10月31日,该企业在我区(或烟台市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监护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正在缴纳的。

②监护人一方在开发区投资兴办企业(含个体经营),截至2023年10月31日,本人连续在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正在缴纳的或该企业年缴税达到5万元的。

(2)核验材料:

①户口本(学生与监护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学生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

②监护人一方在开发区的居住证(学生及监护人均为烟台市七区以外户口的需办理);

③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④监护人与开发区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以及在我区(或烟台市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正在缴纳的缴费证明;监护人在开发区的营业执照,以及该企业年交税达到5万元的完税凭证或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正在缴纳的缴费证明。

(三)其他材料

1.学生残疾证;

2.预防接种记录卡(首页及所有接种记录页);

3.近期(6个月之内)智商测试表;

4.入学体检表一份。由市(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本年度儿童体检报告[除常规项目外,如有特殊体质必须加检以下项目:心脏病(心血管内科)、糖尿病(内分泌科)、哮喘(呼吸内科)、癫痫(神经内科)]。

5.填写附件:《启明学校新生登记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招生顺序

符合政策条件的军人、高层次人才、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等子女入学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如学生报名数量超过了学校的招生计划,将按照以下三个类别顺序顺次安排学生就读。

之一类别。学生户口在开发区内的,以学生户口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二类别。学生为开发区外户口,学生家庭在开发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以房产证办理时间或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三类别。学生为开发区外户口,学生家庭在开发区无自有住宅,但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实现稳定就业,以开发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登记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五、现场报名及评估

1.现场报名、材料审核时间:2023年1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现场评估时间:2023年1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评估地点:烟台开发区启明学校(烟台开发区泰山路118号—1)。

现场报名时,家长需带齐材料等待现场审核,无需带领孩子到校。待材料审核通过后,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带领孩子到校进行面试评估。面试评估工作由面试评估小组进行,面试评估小组由开发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指定专业人员组成,面试评估工作包括体质体能调查、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日常行为调查与测评等,符合条件的孩子根据招生计划排序录取后入校就读。

六、试读观察

对拟录取学生实行试读制度,试读期为两至四周,试读期满经专家委员会评估后可以在启明学校就读。

七、注意事项

为确保学生健康、安全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如学生有精神病、癫痫病、心脏病、攻击或自虐行为以及其它重大疾病者,家长应如实告知。如有意隐瞒,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自负。

八、学校地址及联系 ***

学校地址:烟台开发区泰山路118号—1

联系 *** :0535-2603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