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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西宁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怎么定

2024西宁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怎么定

2024西宁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核定:

以职工个人上年度工资总额核定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低于60%的按60%为缴费基数;超过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按300%为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参保缴费:

(1)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费,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2)西宁市灵活就业人员按缴费基数的8%或4.2%缴费;按4.2%缴费的不建立个人帐户。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每年待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按公布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