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请
申请材料:
(一)《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对象身份证和类别证明(其中,农村劳动者以身份证住址、户口簿、土地承包证或村级证明认定)复印件,并附培训台帐;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项目制培训、培训机构垫付、信用支付和免费开展培训的无需提供),培训机构垫付的还应提供代为申请协议;
(三)创业培训,对学员培训后办理营业执照的,还须提供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除收费培训外,还应提供授课视频资料(保存备查时间不低于5年)。
申请程序:
(一)对学员垫付培训费用的,结业后可由培训机构集中申报或学员个人申报(持身份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经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至学员银行账户。
(二)对项目制培训、培训机构垫付、信用支付和免费开展培训的,结业后由培训机构申报,经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至培训机构的银行基本帐户。
(三)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的,由用人单位申报,经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至用人单位的银行基本帐户。
审核程序: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对培训对象逐一核实,对培训的真实性和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如发现虚假培训,应将资料退回,不再审核。审核期限为10个工作日。审核机构应出具审核报告并附审核人员名单。审核通过后,将相关资料送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资金。
培训补贴资金拨付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在《就业创业证》信息系统记载补贴对象享受培训服务和培训补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