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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疾病待遇标准是什么?

唐山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疾病待遇标准是什么?

唐山市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疾病待遇标准

序号 门诊特殊疾病 病种名称 支付比例 起付标准(元) 单种疾病支付限额 (元) 两种及以上疾病支付限额 (元) 限额方式
1 慢性病 病毒性肝炎 80% 390 4200 两种及两种以上累计限额病种的年度支付额度: 1.在其中限额更高的一种病种标准基础上增加一定额度,每增一种,增加该病种限额的80%。 2.糖尿病合并高血压、糖尿病合并肾病、糖尿病合并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足4个病种之间每增一种,限额增加450元;精神分裂症,脑、躯体器质性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3个病种之间每增一种,限额增加450元。 3.以下两个病种之间的支付限额不累加:糖尿病合并高血压与高血压,冠心病(支架、搭桥)与冠心病,胃溃疡与十二指肠溃疡。(不累加是指报更高的)4.参保人员鉴定通过多种累计限额病种的,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不超过10800元。 累计限额
2 糖尿病合并高血压 80% 390 6000
3 糖尿病性肾病 80% 390 3960
4 糖尿病伴眼并发症 80% 390 3600
5 糖尿病合并下肢感染 80% 390 3600
6 精神病 80% 390 2700
7 精神分裂症 80% 390 2700
8 器质性精神病 80% 390 2700
9 帕金森病 80% 390 3000
10 高血压 80% 390 3000
11 肺源性心脏病 80% 390 4500
12 冠心病 80% 390 3600
13 脑卒中 80% 390 3600
14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80% 390 3600
15 消化性溃疡 80% 390 2700
16 消化性溃疡 80% 390 2700
17 慢性胃炎 80% 390 4200
18 非病毒性肝炎 80% 390 4200
19 肝硬化 80% 390 4200
20 类风湿性关节炎 80% 390 3000
21 系统性红斑狼疮 80% 390 3600
22 周围血管疾病 80% 390 4200
23 溃疡性结肠炎 80% 390 4500 患者使用磺胺类药物发生严重不良反应,需使用目录内其他药品替代的,该病种限额按照累计限额病种年度更高限额10800元执行(与多病种累计限额合并计算)。
24 特殊病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 85% 39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更高支付限额120000,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更高支付限额内,不再进行限额。 非限额
25 白血病门诊治疗 85% 390
26 85% 390
27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85% 390
28 再生障碍性贫血 85% 390
29 血友病 85% 390
30 运动神经元病 85% 390
31 重症肌无力 85% 390
32 肺动脉高压 85% 390
33 透析 85% 390
34 肾移植抗排异治疗 85% 390 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更高支付限额内,对每个病种进行限额,不参加累计限额病种支付额度累加。移植术后之一年6000元/人.月,移植术后第二年5000元/人.月,移植术后第三年及以后年份4000元/人.月 单独限额
35 心移植抗排异治疗 85% 390
36 肝移植抗排异治疗 85% 390
37 肺移植抗排异治疗 85% 390
38 冠状动脉搭桥术后状态 80% 390 按月进行病种限额,职工医保限额标准2年内(含2年)每人每月450元,2年以上每人每月300元。(手工报销按年进行病种限额,职工医保限额标准2年内(含2年)每人每年5400 元,2年以上每人每年3600元。)
39 冠状动脉支架置入术后状态 390
40 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 患者通过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后使用尼洛替尼,需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设起付线,先行自付20%后按88%比例报销。 特殊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