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职工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如何申请开具?
答:缴存职工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微信、支付宝均可打开)自行申请开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提交后将以“电子码”形式自动生成。“电子码”与纸质《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具有同样效力。
缴存职工死亡的,该如何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答:单位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后,继承人携带:
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
2.继承人有效身份证;
3.继承人本地银行卡(Ⅰ类账户);
4.继承人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
5.单位盖章的《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证明》(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中心)前往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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