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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灵活就业医保缴费年限

一、灵活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医疗保险应缴纳多少年?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一次性缴足12年大额医疗补助费用后,不再缴费,并享受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补助待遇。

二、缴足更低缴费年限未达到退休年龄是否还需继续缴费?

缴足更低缴费年限仍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应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达到退休年龄未缴足更低缴费年限的应如何办理?

达到退休年龄未缴足更低缴费年限的,按上年度我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7%继续缴费或一次性缴纳达到规定的更低缴费年限的费用,缴费后不计个人账户。

选择继续缴纳的,按退休当年的上年度我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7%为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待遇按在岗职工标准执行;

选择一次性缴费的,按退休当年的上年度我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7%一次性补缴足更低缴费年限,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待遇按退休人员标准执行。

四、灵活就业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是多少?

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费用,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1、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起付线为200元;

2、在职职工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5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按医疗机构级别相应提高5%;

3、在职职工门诊统筹每人每年更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退休人员更高支付限额为2500元。年度更高支付限额当年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四、住院报销的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是多少?

1、起付线

2、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