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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生育津贴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是什么?

潍坊生育津贴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是什么?

潍坊生育津贴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潍坊生育津贴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津贴产假天数计发。生育津贴和工资不重复享受。

生育津贴产假天数:顺产为98天;剖宫产的在顺产的基础上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流产津贴产假天数: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的产假15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42天;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一)生育津贴申办材料: 1.身份证或社保卡 2.出院记录(诊断材料或门诊病历原件或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