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或符合无需备案条件的,在就医地的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主动表明参保身份,持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直接结算医药费用,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拓展:
吉林市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所需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件或社会保障卡;
2.《吉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办理时不需提供,系统可自动生成。);
3.异地安置认定材料 (“户口簿首页”、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4.长期居住认定材料(本人就医地身份证或户口簿或能够证明参保人员在就医地长期居住的材料);
5.异地工作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参保人员在就医地工作、进修(学习)等的材料);
其中3、4、5提供任意一项材料即可。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生育备案时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和异地生育认定材料(《母子健康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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