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详细
一,不超过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贷款限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x50%x12(月)x贷款年限;
职工与配偶共同借款的,贷款限额;额度为两者分别计算的贷款限额之和;
职工与父母共同购买自住住房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贷款限额;为分别计算的贷款限额之和。
二,不超过实际支付房款总价相关贷款比例额度。
1,2023年6月30日(含)起至2024年12月31日购买自住住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超过实际支寸房款总价的80%,2023年6月30日前购买自住住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超过实际支付房款总的70%;
二手房实际支付房款总价按照房屋买卖契约价,契税完税价和评估价三者取低值确定;
2,建造、翻建住房的,不超过建造、翻建住房工程总造价的50%;大修住房的,不超过大修住房费用的50%;
3,组合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实际支付房款总价的70%;
4,2023年6月30(含)起至2024年12月31日购买自住住房,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超过实际支房款总价的70%,2023年6月30日前购买自住住房,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超过实际支付房款总价的60%或40%。
三,不超过按贷款职工的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
1,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缴存年限未满一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公积金账合计缴存余额的8倍;
2,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超过一年(含)不足两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公只金账户合计缴存余额的10倍;
3,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超过两年(含)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合缴存余额的12倍;
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得通过一次性补缴住房公积金及非正常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顶的形式提高贷款限额;
四,不超过公布的贷款更高额度。
2023年6月30日 (含) 起至2024年12月31日购买我市自住住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和家庭,职工个人更高额度为50万元,职工家庭更高额度为80万元;购房时间在2023年6月30日前,职工个人更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职工家庭更高额度为50万元。
符合我市人才政策的职工,更大可贷额度为我市公积金贷款更高额度的1.5倍。
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以上 (含二孩) 的缴存职工家庭,2023年6月30日 (含)起购买自住住房,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二孩家庭更高贷款额度在我市更高额度基础上提高10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更高贷款额度在我市更高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