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如何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
答:参保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按年度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中扣除;没有个人账户金的,个人在缴纳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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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费用不应由长期护理保险资金支付?
(一)应当由其它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已经纳入残疾人保障、军队伤残抚恤、精神疾病防治等国家法律规定范围的护理费用;
(四)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人员未经本人定点医护机构批准到定点医护机构以外发生的费用;
(五)因病住院期间发生的护理费用;
(六)统筹区域外发生的费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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