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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居民医保住院可以报销多少费用?

湘潭市居民医保住院可以报销多少费用?

关于湘潭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详情如下:

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本市)报销标准如下: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元):200

再次在同级别住院起付标准 (元):100

起付标准以上报销比例 (%):85%

2、一级及以下医院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元):500

再次在同级别住院起付标准 (元):250

起付标准以上报销比例 (%):82%

3、二级医院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元):800

再次在同级别住院起付标准 (元):400

起付标准以上报销比例 (%):80%

4、三级医院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元):1200

再次在同级别住院起付标准 (元):600

起付标准以上报销比例 (%):65%

城乡居民住院年度内累计起付标准不超过3000元;年度基本医保更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