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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离职人员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连云港离职人员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连云港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的提取公积金需要职工本人身份证和被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即可办理公积金提取。

办理方式:

(一)窗口业务: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审核-审批确认(提现业务直接将提取金额打入职工提供的本人有效一类借记卡。)

1.海州分中心一楼大厅7-10号窗口(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6号,邮编:222000, *** :0518-85525798);

2.连云分中心二楼大厅4号窗口(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66-1号,邮编:222042, *** :0518-82304865、0518-82304868);

3.赣榆分中心一楼大厅1-2号窗口(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0315号,邮编:222100, *** :0518-86237052);

4.东海分中心一楼大厅3-4号窗口(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利民西路9号,邮编:222300, *** :0518-87229931);

5.灌云分中心一楼大厅公积金支取窗口(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云山中路136号,邮编:222200, *** :0518-88820333);

6.灌南分中心一楼大厅综合业务1-2号窗口(地址:灌南县新安镇灌河路261号,邮编:223500, *** :0518-83288891)。

(二)线上业务:

1.未认证职工,通过扫脸登录个人网厅,进行身份认证;

2.已认证职工登录个人网厅,选择办理的业务事项:退职销户提取、下岗失业提取、丧失劳动能力提取。提现业务需要提供职工本人一类借记卡号,确定提取的金额,输入获取的手机验证码,确认提取,完成支付。

办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