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购买本地二手房但未办理产权过户。
二、申请材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父母、子女占产权的还需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同时提取职工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被提取人身份证;
2.被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
3.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不动产买卖合同;
4.首付款转账证明;
5.存量房资金监管协议(市区)或者不动产交易登记集成合并申请书(县区)《不动产权证》;
6.贷款受理证明单。
三、提取时限
购买存量房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使用“又提又贷政策”的职工家庭,须到公积金服务窗口同时办理提取和贷款申请业务,并填写贷款受理证明单。
四、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1.海州分中心一楼大厅7-10号窗口(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6号,邮编:222000, *** :0518-85525798);
2.连云分中心二楼大厅4号窗口(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66-1号,邮编:222042, *** :0518-82304865、0518-82304868);
3.赣榆分中心一楼大厅1-2号窗口(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0315号,邮编:222100, *** :0518-86237052);
4.东海分中心一楼大厅3-4号窗口(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利民西路9号,邮编:222300, *** :0518-87229931);
5.灌云分中心一楼大厅公积金支取窗口(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云山中路136号,邮编:222200, *** :0518-88820333);
6.灌南分中心一楼大厅综合业务1-2号窗口(地址:灌南县新安镇灌河路261号,邮编:223500, *** :0518-83288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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