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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二手房公积金提取指南(已过户)

连云港二手房公积金提取指南(已过户)

一、申请条件

购买本地二手房并已经办理产权过户。

二、申请材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父母、子女占产权的还需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同时提取职工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被提取人身份证;

2.被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

3.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不动产买卖合同;

4.购房发票;

5.《不动产权证》。

附:

三、提取时限

提取时限以提供的《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起1年内(市区以《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之日起1年内)。

四、办理方式

(一)窗口办理

1.海州分中心一楼大厅7-10号窗口(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6号,邮编:222000, *** :0518-85525798);

2.连云分中心二楼大厅4号窗口(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66-1号,邮编:222042, *** :0518-82304865、0518-82304868);

3.赣榆分中心一楼大厅1-2号窗口(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0315号,邮编:222100, *** :0518-86237052);

4.东海分中心一楼大厅3-4号窗口(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利民西路9号,邮编:222300, *** :0518-87229931);

5.灌云分中心一楼大厅公积金支取窗口(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云山中路136号,邮编:222200, *** :0518-88820333);

6.灌南分中心一楼大厅综合业务1-2号窗口(地址:灌南县新安镇灌河路261号,邮编:223500, *** :0518-83288891)。

附:

(二)在线办理

江苏政务服务网、“我的连云港”APP、“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连云港住房公积金”微信号。

在线业务名称:购二手房提取。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