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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医保按床*付费政策详情

湘潭市医保按床*付费政策详情

湘潭市医保支付体系按床*付费详情如下:

按床*付费是医保支付方式*一种,主要适用*失能、精神障碍疾病等病人需要*住院治疗,且*均费用较稳定*情况。

相关人员解释,*失能病人一般指*是因疾病导致重度失能*患者,他们需要医疗护理人员提供专业护理,如大*压疮换药、*留置胃管、*管和气管套管等管道进行定期更换及*等医疗护理。

若放任这类病人在家,他们*基*医疗得不到保障,生命难以延续。

如按现行以疾病分组*支付方式,医疗费用容易超过支付标准。当费用超过支付标准时病人面临转院或中途结算,增重了病人负担,还容易造成医疗资源*浪费。

自2014年起,我市探索并在市第六*医院试点按床*付费支付办法。

通过设立康宁疗护专区病室,病人集中*,医护人员提供规范*专业治疗和护理,并确定按床*付费标准和报销比例,患者得到专业医疗保障,医疗费用得到控制,个人就医负担减轻,患者并发症减少,平均生存期延长。

近年来,我市不断深化改革,在试点DRG支付方式改革*同时,于去年6月,我市调整了康复病组、精神障碍疾病、*失能病人按床*付费医保支付*试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按床*付费支付医疗机构申报条件、患者收治指征和退出条件、支付标准、报销比例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按床*付费*。

按床*付费政策**渐完善,其实就是我市医保支付体系改革*一个缩影。

为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权益,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近年来,我市不断深入开展基*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2019年,我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简称“DRG付费”*改革试点城市,探索健立健全以按病种付费为主*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

在湘潭市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内:

1、对于短期急*疾病以DRG付费为主;

2、对*、*失能病人等需要*住院治疗且*均费用较稳定*疾病实行按床*付费;

3、对居民门诊统筹实行按人头付费。

4、同时为进一步深化医改,在韶山探索县域医共体总额预算支付;

5、为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我市对部分以中医药治疗为主*中医优势病种实施按疗效价值付费。

我市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建立,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提高了基金使用绩效、减轻了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为实现了医保、医院、患者三方共赢奠定了良好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