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集中供养孤儿的更低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949元/人/月,散居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更低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313元/人/月。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我省2021年至2023年孤儿基本生活更低养育标准的通知》(粤民发[2021]25号),广东省对孤儿的基本生活更低养育标准进行了调整。具体来说,集中供养孤儿的更低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949元/人/月,而散居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更低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则为1313元/人/月。
这一标准不仅适用于广东省内的所有地区,也包括梅州。因此,梅州地区的孤儿将受到这一新标准的影响。
梅州集中供养孤儿和散居孤儿的更低生活保障标准有何不同?
在梅州,集中供养孤儿的更低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949元/人/月,而散居孤儿的更低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313元/人/月。
这个更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这一标准是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我省2021年至2023年孤儿基本生活更低养育标准的通知》进行确定的。
梅州地区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是否也适用这一更低生活保障标准?
是的,梅州地区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更低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也是1313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