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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再发三项人才新政

宜昌再发三项人才新政

发布的三项人才新政:

1、将中职、技校毕业生纳入宜昌“1+4”人才政策保障范围,各类用人单位必须为中职、技校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

2、从次月起,新就业毕业生购买首套首贷自住住房的,可按住房公积金贷款更高额度的1.2倍系数申请贷款,租房可按宜昌城区租房提取更高额度的1.2倍系数申请提取。

3、中职、技校毕业生在宜自主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当年缴存额10%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期限3年。

建立面向国内高校、高职高专、中职中专、技工学校的在校大中专学生预缴在宜就业住房储备金制度,这项新政为全国首创。为在宜就读的大学、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学生建立住房储备金账户。宜昌市外的大学、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在校学生,毕业后有意向到宜昌发展的,可通过“宜昌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自愿申请住房储备金账户。拥有住房储备金账户的学生在就读期间,宜昌将按月发放住房储备金并短信提示告知。

在校期间个人补贴总额按更高学历划分,其中,中职技校6000元、专科8000元、本科10000元、硕士研究生12000元、博士研究生15000元。若已申请住房储备金账户的学生毕业后继续深造的,按升学后的标准补差。

学生毕业后在宜就业或创业,且5年内在宜购买首套住房的,储备金账户账面资金作为住房公积金补贴转入个人公积金账户。毕业后超过一年未在宜工作的,其住房储备金账户将自动注销。

为新入学大学*高职高专*学生发放旅游年卡和公交卡,对城区新入学的大学*高职高专*学生全部免费办理并发放旅游年卡*100元*和公交卡*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