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名下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注:职工用于偿还本人名下本市住房公积贷款的除外)。
2.房屋用途为非住宅的,例如以购买写字楼、商住楼、办公、商铺、车库等非住宅的名义申请办理提取的;
3.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冻结且未解除的;
4.职工被纳入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不良行为登记且未解除的;
5.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直系亲属之间买卖住房的;
6.赠与、继承、互换和互购住房的;
7.职工及其配偶之间发生再交易住房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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