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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商转公贷款业务怎么办理

宿迁商转公贷款业务怎么办理

宿迁市非受托银行商转公贷款申请人需满足《宿迁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宿公积金委〔2022〕4号)文件要求。

办理方式:

采取“先清后贷”的方式办理,即商转公贷款审批通过后,贷款申请人应自筹资金提前全部结清商业住房贷款本息。

办理流程:贷款申请→贷款审批→商贷结清→签订合同→办理抵押→贷款发放

特别提示:

1、由于银行信贷政策,住房公积金各受托银行无法提供配套的非交易性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因此不能办理商转公组合贷款。

2、贷款申请人在向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商转公贷款申请前,商业住房贷款已结清的,商转公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3、贷款申请人应充分知晓非受托银行商转公贷款的条件和流程,慎重办理贷款申请和商业住房贷款结清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