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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怎么降低多少?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怎么降低多少?

湘潭市办理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业务指南具体如下:

一、受理条件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

1.发生严重亏损两年以上的,且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的;

2.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

3.经依法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

4.其他特殊困难的。

二、所需材料*原件*:

1、

2、

3、单位近两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

4、职工工资表

5、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6、停产、半停产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地点

市直管理部: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北栋2楼综合柜台B119

湘潭县管理部:湘潭县云龙中路316号湘潭县公积金管理部一楼3号柜台

韶山市管理部:韶山市厦门大道市民之家2楼C区C4号柜台

湘乡市管理部:湘乡市东山办事处励志大道东方华庭258号二楼1号柜台

经开区管理部:湘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9号九华创新创业中心综合楼一楼住房公积金综合窗口1、2、3号

四、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1、夏季*06月01日~10月01日*: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

2、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01日*: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2、受理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按申请材料审批标准执行

3、审查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批;对录入的数据逐一核对

4、决定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批;对录入的数据逐一核对

5、结果送达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六、收费情况

此项不收费